2018 年 12 月 12日 星期三
现在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使用须知
日期:2010-07-13 | | 【

实验室是开展科研、教学和技术研发工作的基本平台,随着实验室仪器设备不断地配套完善,必须加强实验室公用仪器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以保障仪器设备的完好和使用效率,最大发挥仪器设备在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实验室是科研工作场所,每位职工和学生均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制度,爱护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或拔插有关设备,不得将仪器设备的配件、工具和资料带出实验室,违规和造成安全事故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进入实验室的职工和学生均应服从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设备的使用采取预约登记、按时使用的原则,使用时必须用钢笔签名登记,并详细记录使用时间和仪器使用前后的状态,发现异常和隐患后应及时向管理员通报,不得擅自处理。

三、未经仪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允许,任何人不准擅自进行仪器操作。样品的尺寸规格、性质等必须按仪器设备的要求提供,对易燃、挥发、磁性、酸碱、热分解等样品的测试须事先向设备管理人员咨询,征得同意后方可测试。实验室鼓励科研人员在不破坏仪器设备的基础上拓展仪器的测试功能,拓展仪器功能必须做好充分的调研,并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进行设计和加工。

四、每次实验前应首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和正常,有问题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仪器使用时,只能在相应的样品处理台上放置、处理实验样品,不准在实验仪器上方和周围随意摆放。

五、实验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仪器运行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报告仪器管理人员,说明情况,不得隐瞒或推卸责任。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和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六、实验结束后,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炭素笔按要求做好设备的使用登记记录,将所用工具归位放置并清理干净仪器及实验台面,及时倾倒实验垃圾,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离开实验室时带走个人样品并检查水、电、门、窗。

七、拷贝数据所用U盘、光盘,必须经杀毒、格式化,确认安全后方可与设备计算机连接。

八、公共分析测试实验室钥匙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私配钥匙。如需加班进行实验,必须经仪器管理员许可,并保证妥善保管。